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各市科技局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抽查,拟同意安徽省太赫兹安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
省科技厅基地处,-;
省科技厅监督处,-;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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