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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帮邻居照看小孩,几年的帮工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让这对邻里关系破裂,女人被邻居告上法庭。
5月的一天,张玲接到了一封邮政快件,打开快件张玲看到里面竟然是当地法院寄过来的传票和一份起诉状,更让张玲感到惊讶的是起诉她的竟然是段丽,这位一直以来和自己关系很好的邻居。张玲看着手中的传票,不禁想起了这些年的往事。
4年前,张玲生下了女儿小美,张玲的丈夫魏建军是一名医生,平日工作很忙,家中老人都在外地,为了能更好照顾自己的女儿,张玲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在家当全职妈妈。在小美2岁的时候,医院搬迁到了郊区,为了丈夫上班就近,医院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居住。
刚搬过去没几天,段丽带着自己2岁多的儿子亮亮就搬到了张玲新家的对门,段丽和老公离婚后,独自抚养儿子。段丽的儿子亮亮和张玲的女儿小美年龄相仿,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段丽也常常带着亮亮去张玲家做客,两位妈妈因此成为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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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关心地问道:“段丽,你今天怎么了,平时见你都很开心,你怎么最近愁眉苦脸的呢?”
段丽愁眉苦脸:“最近遇到了烦心事,之前我上班的时候为了照顾亮亮请了一个保姆,最近保姆因为老家有事辞工不干了,我就请假在家边带亮亮边找保姆,结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保姆,我的老板今天又给我打电话了,说如果我再请假的话也就不用再去上班了,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张玲:“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不就是亮亮没人看吗?这样吧,我反正也没有上班,小美和亮亮又玩的这么好,你以后就送到我家来,就当给小美做个伴。”
段丽听到这话,高兴极了:“太好了,张玲太感谢你了。”
就这样,在之后的工作日,亮亮吃睡都在张玲家。时间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很快就到了小美和亮亮该上幼儿园的时候。这天晚上,段丽敲开了张玲家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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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为难的对张玲说道:“玲啊,你看亮亮马上要上幼儿园了,但是…你也知道我这个工作,能不能麻烦你…”
张玲没等段丽说完,笑道:“就是接送亮亮是吧,我给你出个主意你看行不行,小美和亮亮都是在一个幼儿园,我每天也要接送,接一个是接,接两个也是接,要不我帮你接送吧。”
段丽拉着张玲的手连连道谢:“谢谢你啊玲,你真是对我们娘俩太好了。”
张玲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但是令张玲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好心帮忙,不仅给自己惹了麻烦,还让两家的关系彻底决裂。
按照约定,张玲开始负责每天接送两个孩子,为了不让两个孩子太累,张玲专门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接送两个孩子,张玲在电动车后面装了一个安全座椅,每次接送,张玲都让亮亮就坐在安全座椅上,小美则站在电动自行车前面的踏板上,张玲没有想到这一送就送了两年。有一天,张玲像往常一样载着亮亮和小美回家的时候,小美和亮亮一直在电动车上扭来扭去,电动车有点摇晃,在过一个路口的时候,张玲回头喊亮亮安静一点,结果正在回头的一刹那,一辆小轿车飞快的从电动车旁边开了过去,张玲意识到危险赶紧把电动车转向,结果电动车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轿车则扬长而去。张玲顾不得电动车,立即起身查看两个孩子的伤势,这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小美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坐在后座的亮亮磕到了马路边,脸上和胳膊都出血了。听着亮亮哭泣的声音,张玲丢下电动车立即打车医院,并跟亮亮的母亲段丽取得联系。医院检查,小美没有大碍,亮亮的脸上和胳膊都有挫伤。虽然医生说亮亮的伤没有大问题,脸上也不会留疤,但是匆忙赶来的段丽在看到亮亮的伤后,还没等张玲解释就对着张玲破口大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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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火冒三丈,骂道:“你眼瞎了呀,会不会骑车,要是亮亮有个三长两短,我和你没完!”
张玲:“段丽,你怎么能这样骂我,我又不是故意的。”
听到段丽的埋怨,张玲非常意外,自己好心帮忙怎么还帮错了呢?一周后,亮亮出院回家了,考虑到亮亮是坐自己的车才受的伤,张玲内心还是很愧疚,主动提着一些营养品到段丽家去看望亮亮,还掏出元的红包给亮亮,谁知段丽的态度却异常冷漠,对待张玲像对待仇人一样。而接下来段丽的举动更是伤透了张玲的心,医院的账单毫不客气地要求张玲支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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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丽:“亮亮受伤,你应该负全责,这是亮亮住院的所有费用元,你来出,以后要是我们亮亮脸上留疤了,你还得负责他整容的费用。”
张玲听见段丽的话气愤不已,这时张玲的丈夫魏建军说道:“段丽,你不要太过分,我们本来就是帮你,帮你还帮错了?这笔钱你爱找谁出找谁出,我们绝对不可能负责。”
说着魏建军拉着张玲离开了段丽的家。结果让张玲没有想到的是,段丽因为这件事将自己告上了法庭,这让张玲更加气愤了。
收到起诉状没多久,案件就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段丽认为,根据当地的交通规则,电动自行车安装了安全座椅后只能搭载一人,但是张玲却同时搭载了亮亮和小美,本身就是张玲的问题,所以亮亮的医药费就该由张玲来承担。张玲则认为,亮亮受伤是个意外,自己在主观上是没有故意的,而且这些年因为段丽工作忙,自己一直帮忙照看亮亮,没收过段丽一分钱,而且用电瓶车载亮亮这个事情是段丽一直都是知道的,如果让自己来承担责任,显失公平。
最终法院判决,张玲对亮亮的受伤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属于无偿帮工,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驳回段丽的所有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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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宾
成都市新津区司法局副局长岑永奇
Q
案子里提到了无偿帮工关系,能解释一下什么是无偿帮工关系吗?
A:无偿帮工关系指的是帮工人无偿为他人处理事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讲,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帮工人与被帮工人往往存在亲属、朋友、邻居等特殊关系。帮工人的目的是为了他人实现利益或者减轻负担,而帮工人本身是不受益的,可以理解为助人为乐。
Q
能简要介绍一下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吗?
A:无偿帮工指帮工人无偿为他人处理事务从而与他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帮工人是指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被帮工人是接受他人提供无偿劳务的人,帮工人一般是自然人,而被帮工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
Q
生活中会遇到无偿帮工偶尔会出现像张玲这样致人伤害的情形,对此有没有什么规定呢?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Q
案件中,为什么法院会认为张玲接送亮亮导致亮亮受伤的行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A:帮工人在帮工过程中造成伤害的,只要不是帮工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帮工人就可以免责。
张玲替邻居接送亮亮,让段丽能安心工作,张玲在这几年的帮工中没有任何的经济收益,所以张玲接送亮亮应该是形成了经被帮工人同意的无偿帮工关系,法院在审理中认为,第一亮亮受伤是个意外,第二虽然当地的交通规则规定电动自行车不能搭载两人出行,但是张玲在安排两个小朋友的位置时将较为安全的安全座椅分配给了段丽的孩子亮亮,所以对于防止亮亮受伤,张玲是尽到了一定的注意义务的,对于亮亮的受伤张玲只能说是轻微过失,最后儿童的安全应该主要是监护人负责,段丽明知道张玲使用电动车搭载了两个儿童,但是一直听之任之,段丽在监护人上的责任难辞其咎.
Q
在日常生活中怎样判断帮工关系呢?
A:帮工关系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帮工合同是无偿的,具有明确的无偿性特征,帮工人不向对方要求给付报酬,如果帮工人要求对方支付报酬,不管该报酬是以金钱方式、劳务方式或其他方式体现出来,则会彻底改变法律关系的属性;2、帮工合同是单务合同。帮工关系中,仅要求帮工人一方负担给付义务,不需要对方负担给付义务,也就是说帮工人向被帮工人提供帮工不需要被帮工人提供某种给付为对价;3、帮工关系具有互助、临时等特点。
Q
在日常的法律实践中还有与无偿帮工类似的法律行为吗?
A:无因管理也是常见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Q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见无偿帮工,应该要注意一些什么呢?
A:无偿帮工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一种道德风尚,是应当提倡的传统美德。但是鉴于无偿帮工多发生在关系密切的熟人之间,具有临时性的特点,举证较为困难,作为被帮工人,应当尽到审慎的安全防范义务,创造良好的帮工环境,提供防护措施,或者保存明确拒绝帮工人的证据;作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应尽到谨慎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发生事故,勿让好心变坏事。
原标题:《好心帮邻居照看小孩,反被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