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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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1/1 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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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哥哥遗产据为己有,他处心积虑地诬陷嫂嫂与他人有染,让侄子与已故哥哥滴血入骨认亲,一计不成后,又大费周章地将自己的儿子带去公堂,与自己滴血认亲。

这是清代大学士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的得一个故事。

说是有一位商人,因常年在外经商四处奔波,就将家中资产托付给弟弟保管。哥哥在外期间娶妻生子,十几年后,哥哥不幸生病死了,他的妻子就带孩子回老家。

弟弟见到嫂子带着侄子回来,担心他们讨要哥哥生前托付给自己的资产,便处心积虑当众诬陷侄子不是哥哥的亲生骨肉,是嫂子和外人生的“野种”,无权继承哥哥的遗产。

于是,嫂子一怒之下将此事闹到了官府,一要夺回属于自家的财产,二要一证清白,洗刷污名。

县官决定采用滴血入骨法,就是重新挖出哥哥的骸骨,取孩子的血几滴,将孩子的血液滴入他父亲的骸骨里。如果血能沁入骨头内,就是亲生的。如果血不入,就不是亲生。插一句题外话,我们现代略懂医学的人大都知道,血能不能融入骸骨,取决于尸骨上面的骨膜等软组织,没有骨膜覆盖的尸骨,任何液体都可渗入,但是对于骨膜还在没有完全尸骨化的,即便是亲生父子,血也不会入骨的。

非常幸运,这个孩子的血渗入了他父亲的尸骨内,县令当场断定他们就是亲生父子,并令衙役将弟弟一顿“竹笋炒肉”,屁股开了花,并逐出大堂。

本以为此事已盖章定论,谁知这个弟弟头铁异常,为了得到财产,还是不肯死心。为了推翻县官的断定,他想要先证明滴血认亲这事不靠谱。于是,他又把自己的儿子带来县衙,要求当场与自己滴血认亲(滴血入水法),方法同《甄嬛传》中验血。结果同温实初与六阿哥验血结果一样,这对父子俩的两滴血也没有相融。他立即就此事大做文章,“谓县令所断不足据”,高呼冤枉,申请此案重新判定。

这下县令也犯了难,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就在这时,对弟弟贪财的行为十分反感的街坊四邻跑来告诉县令,举报弟弟的媳妇与他人通奸,这个儿子根本不是他亲生的,所以两人血液才会不相融。县令一听,立刻将那弟媳押来,经连唬带吓一番审讯后,那弟媳不得不“俯首引伏”,供认不讳这儿子不是弟弟亲生的。

这剧情反转得也太快了,堪比电影《满江红》。弟弟本来是意图得到哥哥的全部家产,却弄巧成拙,最后自己阴差阳错拿到了一顶明晃晃的“绿帽子”,帮隔壁老王养了多年的孩子。

明明是卯足了劲地在往别人身上泼脏水,结果脏水一点儿没有浪费,全部泼在了自己身上,给自己浇了个透心凉。这可不就是典型的“光着屁股拉磨,转着圈的丢人”。

这下他的名声算是臭了大街了,他怒不可遏地出妇逐子,自己的所有资产也全部归他侄子所有。终归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

至于侄子是不是哥哥亲生的,终究也是个谜,无法考证。毕竟古人无法测试DNA,他们不知道血液是否相容是由一个人的血型决定的,与血亲无关。更荒谬的是,古人认为“夫妻关系”也可以用滴血法来鉴定,据说孟姜女就是用滴血法来认出了埋葬在长城下面的丈夫的。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我们改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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