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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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11/8 1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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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静与网友小*见面吃饭,饭后小静去KTV唱歌,小*独自回家,中途发生意外身亡。小*的家人把小静告上法庭,要求小静赔偿50万,最后法院判决小静赔偿12万,小静欲哭无泪,后悔不已,没想到因为她的疏忽大意而付出代价……

年12月12日清晨,一位大妈在杭州墅园公园晨练时,发现人工湖中有一具男尸,吓得赶紧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仔细堪查现场后,排除了他杀的可能。紧接着,警方对死者身份进行了确认,死者叫小*,江西上饶人,1岁,在杭州市开有一家公司。法医也给出了初步判断,死者死亡时间是12日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死因是溺水身亡。

阿英是小*的姐姐,在杭州打工,12日上午,阿英接到墅园派出所电话,民警说小*出事了,叫她马上去派出所一趟。

阿英赶到派出所时,民警才告诉阿英小*凌晨溺水身亡一事。阿英听后,难以接受,失声痛哭。

小*是家中独子,小时候家里贫困,为了让小*读书,阿英初中没毕业就外出打工,挣钱供小*读书。小*很争气,大学毕业后努力工作。前几年小*辞掉工作,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厨窗设计公司,后来事业起步后,年收入不错,一家人都把希望都寄托在小*身上,现在一切希望都随着小*身亡而破灭了。

在墅园公园里,阿英了解到公园占地面积平方米,公园中央有个人工湖,平均水深1.米。

小*的家人也拿竹杆测量过,水位确实不深,大概到成年人的膝盖。按理说,一个成年人掉进人工湖,湖水不会对一个成年人构成危险的。另外,人工湖与外面不相通,湖水是死水,这就排除了小*从其它地方漂流进人工湖中。

经过测量,从公园的正门到出事地点,步行至少需要五分钟。因为没有目击者,出事地点附近又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没有人知道那晚小*在公园里遭遇了什么。

小*生前从事设计工作,平时工作很忙,但小*很顾家,经常是一下班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即便小*后来开了厨窗设计公司,晚上也很少出去应酬。还有,小*家在南面,墅园公园在北面,小*从来没有去过墅园公园,平时也极少往北走。因此,阿英和家人想不通小*为什么半夜三更去墅园公园。

在阿英和家人的印象中,小*老实本分,从不和人争吵,也不和人结怨。所以,尽管警方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但是阿英和家人还是不相信,怀疑小*有可能是被人下*的。

为了弄清楚小*的死因,阿英和家人要求对小*的遗体进行尸检。

在法医对小*的遗体进行尸检时,警方也调取公园大门口及附近道路的监控摄像头,进一步调查。

一周之后,尸检报告出来了,尸检结果:小*的血液中酒精的含量达到了毫克/毫升,小*死前属于高度醉酒状态。

根据尸检结果以及警方的调查,最后,警方给出结论,小*是醉酒溺水身亡。

可是,小*的家人还是接受不了小*醉酒溺水身亡这一事实,小*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得几次哭晕过去。

小*的家人安葬好小*后,决定为小*讨一个说法,并把墅园公园告上法庭,要求别墅公园承担责任,因为:

第一、小*出事当晚,公园大门旁边的小门没有关门和上锁,这才让醉酒后的小*顺利走进公园。

第二、按照规定,公园里面应当有保安巡逻,但小*出事那天没有保安巡逻。

第三、人工湖两岸应该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但公园没有设置,而且晚上湖边光线比较暗,存在着安全隐患。

这三点可以证明公园失职,也是导致小*发生悲剧的原因。

园方做出解释,墅园公园是一个开放性公园,不收门票,所以没有刻意去锁门,开园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出过什么事。小*醉酒后,是他自己半夜闯进公园,自己掉进湖里溺水身亡的,这种情况很难防。

尽管园方给出解释,但按法律规定,公园被告上法庭一点都不冤,因为像公园这样的公共场所确实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园方没有尽到义务,发生了意外,造成了损害结果,园方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最后,经过双方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调协议,园方愿意承担自己疏忽的责任,赔偿小*家人14万元。

经过小*一事后,公园每天准时开门和锁门,早上五点半开门,晚上十点半锁门,并在湖边设置了警示标志,安装了明亮的路灯。

小*的家人和公园打完官司后,又把一辆出租车的司机及车主告上法庭,索要95万赔偿款。

原来,墅园公园大门口虽然安装有监控摄像头,但却没有抓拍到有关小*的任何影像,但在公园附近道路监控摄像头拍下的画面中可以看到,小*是搭乘一辆出租车来到墅园公园大门外的。

小*的家人和代理律师认为,公园大门口的路灯很亮,在出租车停车地点,出租车司机可以清楚看到公园大门口旁边的小门没有关,公园大门口附近又有一条小河。

因此,出租车司机停车的地点不具备安全性,出租车司机随随便便把醉酒后不能正常行走的小*扔下,这是出租车司机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如果出租车司机在安全地点停车的话,也不会导致悲剧发生了。

出租车司机李海(化名)被告后,直喊冤,因为他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在小*醉酒溺水身亡一事上他没有责任。

原来,杭州市有个东坡剧院,东坡剧院楼上有个KTV,晚上很多人去娱乐,所以搭车的人不少。

小*出事当晚,李海上夜班,晚上12点左右,他在东坡剧院门外排队等客时,看见马路对面的台阶上坐着一个男子(小*),小*旁边蹲着一个年轻女子。一会后,小*就走到路边干呕起来,看样子小*应该是酒喝多了。

又过一会后,年轻女子起身走进东坡剧院。小*不等年轻女子出来,就向停在他那边的出租车走去,敲驾驶室门,说搭车,出租车司机见小*喝醉了,不肯搭他。

被拒后,小*又往李海这边走来,先是走向停在李海前面的出租车,但这时有一男一女比小*快一步上车了。

小*只好又走向李海的车,敲李海的驾驶室说搭车,李海问小*会不会在车上吐。小*说不会吐,并走向后门要上车。

这时,那个年轻女子从东坡剧院楼上下来了,她见小*上车了,就走过来问小*是不是要回家了,小*嘴里念叨着“西城银泰”几个字(西城银泰是一个大型商场)。

李海对年轻女子说,他喝醉了,我不想单独送他,要不你和他一起吧。年轻女子说,没事,他说去哪里,你送他去就行了。

李海问小*去哪里,小*依然说西城银泰。在去西城银泰的路上,在离别墅园公园不远处的一个交叉路口时,小*就嚷嚷着叫停车,说西城银泰到了。

李海解释说还没到西城银泰,可是小*硬是说到了,要下车,还用力拽车门,把车门拉得砰砰响。

李海知道小*这是发酒疯了,他若不停车,小*不会罢休。另外,小*这样用力拽车门的行为相当危险,万一车门被拽坏,小*跌下车或跳车,后果不敢想。

过了交叉路口,再过了公交车站,即墅园公园大门口不远处,李海就停车让小*下车。

小*下车后,李海就问小*要车费。小*掏完所有口袋,才掏出几个硬币、一串钥匙和一个手机。

李海见小*没钱,便问小*要手机,并用小*的手机拨打他通话记录中其中几个电话号码,想叫人来帮小*付车费,顺便接小*,但打了三四次,都没有人接。

李海无奈地把手机还给小*,说,算了算了,不要你车费了,我开车走了。

以上是李海的描述,从整个过程来看,不是李海中途扔下醉酒的小*,而是小*强烈要求下车,并做出危险的动作。

对于李海的说法,小*的家人提出要看出租车里面的监控摄像头,但巧的是小*出事那天,出租车的摄像头坏了,李海无法提供相当监控视频。

虽然李海提供不了相关的监控视频,但法院采信了李海的说法,即是醉酒的小*中途强烈要求下车,而且还做出了拽车门的危险行为。

李海停车地点是墅园公园大门口不远处,那里是一个开放的区域,属于市中心,旁边是一大片平坦的区域,而且还有座椅可供行人坐下休息,因此,李海停车地点没有错,相对比较安全,不具备显见的危险性。

另外,李海还拿小*的手机帮助联系人来接小*,所以,李海的做法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小*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身亡,溺水身亡的直接原因是小*醉酒行为,李海停车地点与小*溺水身亡没有因果关系。

最后,一审判决李海和出租车的车主不负任何责任,驳回小*家人的诉求。小*的家人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虽然一审二审都判决李海和车主不用负责任,但事后双方协商,出租车车主还是赔偿小*万元。

第二场官司打完后,5年1月,小*的家人又把李海口中的那个年纪女子告上法庭,索赔50万。

年轻女子叫小静,22岁,一个人在杭州打工。工作之余,小静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便加入了同城的一个交友群。

群里有很多本地年轻人,平时大家在群里经常聊天,还时不时有人在群里组织活动,一起出去吃吃饭、见见面、聊聊天、唱唱歌什么的,谁想参加的就报名。

小*也在群里,但小*一般不冒头,所以,小静又小*没有什么印象。

小*出事当天,群里又有人吆喝着晚上出去吃火锅,想去的就报名。平时不冒头的小*却冒头了,说他没有参加过群里的活动,平时见大家在群里聊说活动很好玩,很是羡慕,这次他也报名参加活动,一起出去吃火锅。

最后,报名出去吃火锅的只有5个人,其中包括小静和小*。但到了约饭时间,有个人临时有事去不了,最后只剩下小静和小*两个人。

小静和小*是第一次见面,而且之前没有交流过,气氛有点尴尬。为了活跃气氛,小*提出喝点酒,并点5小瓶劲酒,点后叫小静一起喝。

小静说她不想喝酒。小*说,平时在群里大家都说你酒量挺好的,你就别谦虚了,没事的,你就喝吧。

小静拒绝不了,就说她不喝劲酒,喝点*酒就可以了。

小*给小静点了一瓶*酒,就这样两人一起喝酒。小静发现小*的酒量很大,两瓶劲酒下肚后,脸都不红一下。

小静喝了些*酒后又不想喝了,小*又叫小静继续喝,并替小静点了低度啤酒吧,代替*酒。

啤酒上来后,小*亲自给小静倒酒,说,喝吧,没事的。

就这样,小静和小*边喝边聊,不知不觉中小*已经喝下了5小瓶劲酒,时间也到了晚上11点半。

小*虽然喝了5小瓶劲酒,但他说话还清晰,还叫小静继续喝酒。这时,群里有人组织去东坡剧院楼上的KTV唱歌,而且不少人报名参加。

小静也想去唱歌,便问小*要不要一起去KTV唱歌?小*说去。

之后,小静和小*离开火锅店,搭车去东坡剧院。到东坡剧院,小*下车后就坐在台阶上,并改变主意,说他不舒服,不想去KTV了。

接着,小*站起来,蹲在路边干呕。小静问小*怎么了,没事吧?小*说可能是刚才出租车开得比较快,他有点恶心,不舒服,一会就好,没事的。

小静没有勉强小*去KTV,但她看着小*那样,她又帮不上啥忙,便蹲在旁边陪小*。

一会后,小静觉得她还是先去KTV和大家打个招呼,再下来陪小*。

小静和小*打了个招呼就走进东坡剧院。当小静返回时,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已经走到剧院门口这边,并上了出租车。

小静拉开车门问小*是不是回家?小*说去西城银泰,然后出租车司机(李海)就启动车子要走了。

小静吓了一跳,马上关上出租车车门,并对出租车司机说,师傅,他想去哪,你就送他去哪。

后来,小静因为不放心小*,还几次打小*的电话,但小*的电话都是关机。

平时不管在群里,还是参加活动,大家都是喊网名,彼此很熟悉之后才知道对方的一些真实情况。小静和小*是第一次见面,所以,小*真实姓名叫什么,做什么工作,家又住在哪里,小静一概不知。

直到小*出事几天后,警方找到小静了,小静才知道小*溺水身亡一事。而被小*的家人告上法庭,小静很惊讶,也觉得冤,她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因为活动是小*自愿参加,酒是小*自己主动喝,她只不过是陪一个网友吃了餐饭,喝了些酒,而且后来她还几次拨打小*的电话,想问小*的情况,无奈小*的手机一直关机。

在小静的描述中,很多情节和李海的描述一致,但有一点明显不同。李海说他叫小静一起上车,送小*一程,但小静拒绝了。小静却说李海没有叫她一起上车。

因为当时除了小*在场外,没有其他人,所以,没有人知道李海和小静两人谁在说假话。不过,小*的家人坚持认为是小静拒绝送小*,才导致悲剧发生,这也是把小静告上法庭的原因。

5年4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认为小静和小*吃饭时,在小*过量饮酒的情况下,小静具有提醒劝说和阻止小*不要再喝酒的义务,但小静没有尽到这项义务。

另外,法院采信了出租车司机邀请小静护送小*但小静拒绝护送的说法。在小*醉酒后独自打车的情况下,小静既没有采取护送、也没有通知小*的家人来接、或报警的相关措施,对小*的人身安全进行适当保护,因此,小静存在一个疏忽大意的过失,要承担过失责任。

小静虽然有过失责任,但小*醉酒溺水身亡的最主要责任还是出在小*自己的身上,因为小*是个成年人,他有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任和自控的能力。

最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决小静承担小*醉酒溺水身亡十分之一的责任,赔偿小*家人12万。

法院判决后,小静欲哭无泪,后悔不已,她万万没想到和网友见个面,吃餐饭,喝些酒,也会发生悲剧,引来官司,对小静来说,这次见网友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写在最后:

喝酒,小饮怡情,多饮伤事、误事,甚至可能因为醉酒引发悲剧发生,文中的小*就是如此。悲剧一旦发生,失去了生命,留给亲人的是无尽的伤痛,而再多的赔偿都挽不回失去的生命。

文中的案例提醒着大家,不论是与网友见面吃饭,还是与生活中认识的人聚餐,最好尽量不喝酒,若喝酒,要适量,别劝对方多喝酒,要劝对方不要喝酒或少喝点。结束见面或聚餐时,酒后不要开车,要护送醉酒的人回家,确保安全,自己若不能护送,要联系醉酒之人的朋友或家人来接送,实在联系不上,报警处理,只有这样,才尽可能地避免悲剧发生。

每个人不仅要有安全意识,还要提强安全意识。不管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在家里还是在外,都要有一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好意识,好的安全意识既是为别人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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