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很多人特别熟悉的药物,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即日停用、停产!
11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的公告(年第92号)》。
国家药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组织再评价,认为:
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存在心脏*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获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已上市销售的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
据药品说明书显示——
该药物的每片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5mg、盐酸伪麻*碱15mg、特非那丁15mg,
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流泪、打喷嚏等症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给出的资料,这两个产品涉及两家药企,分别是: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序号
通用名称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1
特酚伪麻片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国药准字H
2
特洛伪麻胶囊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
如果您的家中还有特酚伪麻片和特洛伪麻胶囊,请停止使用。
不仅仅是这两种药物,还有一些与感冒、咳嗽相关的药物近来被重新修改了药品说明书!
▍1.含可待因感冒药:18岁以下禁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感冒药说明书的公告(年第63号)》,对说明书提出修订要求,中相关内容修订为“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禁用”。
这类药包括:氨酚双氢可待因片、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磷酸可待因糖浆等,共计29个批号。
▍2.双*连注射剂:4周岁及以下儿童禁用
年6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双*连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31号)》,对双*连注射剂〔双*连注射液、注射用双*连(冻干)、双*连粉针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和项进行修订。
其中「禁忌」项明确指出:4周岁及以下儿童禁用。对本品或*芩、金银花、连翘之际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3.柴胡注射液:儿童禁用
年5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柴胡注射液说明书的公告(年第26号)》,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等项进行修订。
修订要求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等。
▍4.匹多莫德制剂:3岁以下儿童禁用
预防感冒来一盒、发烧咳嗽来一盒,匹多莫德成为了“儿科畅销药”。然而年3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匹多莫德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年第30号)》。
要求匹多莫德制剂的适应症,被限制为“用于慢性或反复发作的呼吸道感染和尿路感染的辅助治疗。”且在中明确“3岁以下儿童禁用。”
▍5.注射用赖氨匹林:16岁以下慎用、3个月以下禁用
年1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注射用赖氨匹林说明书的公告(年第11号)》。项修改为:16岁以下儿童慎用,3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赖氨匹林为阿司匹林和赖氨酸复盐,为非甾体抗炎解热镇痛药,具有解热、镇痛、抗炎作用,适用于发热及轻、中度疼痛。
▍6.清开灵注射剂:婴幼儿禁用
年7月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清开灵注射剂和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说明书的公告(年第42号)》。对、和项进行修订。
项包括:
1.对本品或胆酸、珍珠母(粉)、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粉)、板蓝根、*芩苷、金银花制剂及成份中所列辅料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新生儿、婴幼儿、孕妇禁用。
3.过敏体质者禁用。
4.有家族过敏史者禁用。
5.有低钾血症包括与低钾血相关的周期性麻痹病史者禁用。
秋冬正是感冒、咳嗽的高发季,感冒药是不少家庭的常用药。尤其是家中有老人和孩子,换季时候免不了感冒、咳嗽。用药前,建议您看看说明书!
▍1.看适应症:
该项列出了药物治疗的主要病症。
▍2.看用法用量:
饭后:吃饭后15-30分钟服用;饭前:吃饭前30-60分钟服用;空腹: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睡前:睡前15-30分钟服用;随餐:在进食的同时服用。
▍3.看注意事项:
“禁用”是绝对不能使用;“忌用”是避免使用;“慎用”是谨慎使用,并且应在医生指导下,明确利大于弊后,方可使用。另外,对于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时需格外注意特殊人群用药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4.看成份:
▼抗过敏成分,如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氯雷他定;
▼减轻鼻黏膜充血成分,如伪麻*碱;
▼解热镇痛成分,如对乙酰氨基酚(过量会引起肝脏损坏,需注意)、布洛芬;
▼祛痰成分,如氨溴索、乙酰半胱氨酸;
▼止咳成分,如右美沙芬、可待因;
▼抗病*成分,如金刚烷胺(儿童不推荐)。
吃感冒药时应注意查看药物的成分。尽量只吃一种药,单一有效成分的药;相同有效成分的药不要同时服用。
参考资料:
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