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扫黑务净,除恶务尽,决胜扫黑除恶收官之年,禹州法院参与扫黑除恶干警全力奋战,不断取得新战果。近日,在禹州市法院扫黑除恶执行工作专班的持续攻坚下,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等恶势力团伙一案涉财产刑3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6月,被告人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组织带领方某岳等14人在禹州龙岗发电公司2号路附近多次采取强行拦车、堵车、谩骂、拍打车门、车窗玻璃等威胁手段,强行向进入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货车司机索要10元至50元人民币不等的所谓“污染费”、“看车费”。该恶势力团伙向过往车辆司机索要现金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所得赃款参与人员伙分,并致进入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货车时常拥堵,严重影响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禹州法院先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决方某召、方某合、方某才三年零八个月至四年零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依法退缴赃款发放被害人。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许昌中院二审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财产刑依法移交禹州市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需退赔各被害人共3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禹州市法院扫黑除恶执行专班立即部署开展工作,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部分案款。同时,派出得力执行干警走村入户进行调查,向被执行人家属释明来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敦促配合履行判决。经过反复做工作,部分被执行人家属表达了愿协助执行以助其认真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随后部分被执行人家属主动履行了财产刑。
经过“线上线下”执行不断发力,该案财产刑全部执行完毕,由于被害人众多,下步禹州市法院将逐一联系被害人,依法做好退赔工作。
素材来源:禹州市人民法院
策划:陈红钧
作者:刘少玄邢晶
原标题:《决胜扫黑除恶
“打财断血”再添战果一恶势力团伙财产刑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