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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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血缘关系后,子女是否还可以继承遗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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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父子关系不和,关系恶化以后,断绝两人之间的血缘关系,有的事登报声明,有的是口头宣布,有的是双方之间签下一纸协议,那么香这样断绝血缘关系的法律文书,究竟有没有效?

在法律上来说,这样的文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它既不会影响父母和子女之间权利义务的改变,也不影响双方之间互相享有的继承权。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是一种血亲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正是由于这种血亲关系而产生的,亲生的父母子女之间只有法律规定的一种情况,有可能会让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那就是根据我国的《收养法》规定的,在收养关系成立之后,这个亲生的子女和亲生的父母之间,他们的这种权利义务随之消失,因为亲生的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等同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除此之外,亲生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可能以任何认为的形式而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父子关系不影响遗产继承。

但是如果父子关系不好,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人或者组织。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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